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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骗税犯罪常用六大“套路”

来源:经侦支队 发布时间:2020-05-22 14: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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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民警在近几年侦办的涉税犯罪案件中发现,虚开骗税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虚开骗税案件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智能化,链条长、跨区域、隐蔽性强”等多重特征,总结不法分子虚开骗税犯罪有六大“套路”:

1.利用“富余”发票虚开。一些正常经营企业在日常销售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部分购买者不索取专用发票,导致企业进项税额远大于销项税额,手头就有了“富余”发票。不法企业借此对外进行虚开,通过赚取开票费非法牟利。

2.不法分子设立专门的“开票公司”,收取开票费对外虚开。职业犯罪团伙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企业或收购已注册企业,以较低的开票费寻求到进项发票后,再收取较高的开票费对外虚开,从而赚取开票费差额进行非法营利。

3.职业“黄牛”分离票货实施虚开。职业虚开中间人或业务员从实际购货者(不要发票的)手中聚集大量资金,打给下游买票者,下游买票者再将资金支付给销售货物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索取发票,货物则由中间人或者业务员交付给实际购货者,使得上游销售企业被虚开。

4.“暴力虚开”。犯罪人员利用虚假申报方式,在没有进项发票的前提下,“简单粗暴”直接虚开发票,然后采取不申报的方式直接跑路。

5.虚设农产品加工收购企业虚开。部分违法企业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的进项抵扣功能,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取得进项后,再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虚开。

6.利用财政优惠政策虚开。部分企业利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财政优惠政策对外虚开。例如某些地区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有税收返还优惠政策,部分不法企业利用这一优惠政策,通过收取适当开票费,赚取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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