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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单位内部集资蕴含高风险

来源:经侦支队 发布时间:2020-05-22 14:58 浏览次数:

警惕:单位内部集资蕴含高风险

 

在国家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下,随着老百姓的防范意识和警惕性不断提高,公司和个人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市场越来越越小。但以医院、大专院校、能源企业、连锁超市等近几年市场拓展规模比较大的单位和企业,内部集资的风险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资金用途不明。大部分单位和企业的内部集资都是以变相发福利的形式出现,只说收益不说用途。年收益率都在10%-30之间。而且在监管部门无备案。

二、资金缺乏监管。大量集资款以个人账户收取、管理、兑付,单位只出具收据,资金运行账目都是账外账。集资款的使用也都是个别领导和财务人员才清楚。有些单位一个重大项目建设,有政府投入、有银行贷款、有乙方垫资,根本不需要内部集资,但还是巧立名目进行内部集资。集资款也没有用在项目建设上,而是用于单位之间的高息资金拆解、相互担保、为银行结算日充数字等。

三、资金体量脱离控制。一些单位的内部员工,为了获取高收益,拉拢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参加集资,从中赚取利息差,有些为了获得下线资金,以“上市、国家重点工程”等名头进行虚假宣传。虽然单位收到的集资款都是内部员工的,但所关联的人员和数量已经延伸到一个更大的范围。

巨额的利息包袱让集资单位面临市场风险,内部员工发展下线增加了资金风险的辐射面,很容易引起涉众不稳定事件。内部集资不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资金用途不明、缺乏监管,资金体量不能有效控制,其中还蕴含了大量的职务犯罪风险。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在内部集资时严格按照程序依法操作,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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