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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高危企业放弃资金池规避市场监管

来源:经侦支队 发布时间:2020-07-07 11:04 浏览次数:

警惕:非法集资高危企业

放弃资金池规避市场监管

 

近期,我支队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理财公司类的非法集资的高危企业调研中发现,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放弃原有的小额吸、收大额放贷的资金池运作模式以规避市场监管。

第一:公司放贷资金改变了原有向不特定人群吸收的方式,而是直接获取使用商会、行业协会的资金、向股东借款等资金用于公司业务开展。据调查,公司需要向外放款时,会先以借款的方式从股东处以“应付账款”获取资金,然后出借。股东在公司的股本以外资金也是股东向其它人员拆借获取,但人数和金额都会控制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以下。出借人和股东大多相识,有些公司的股东也都是挂名股东,而且更换频繁。

第二、公司自有资金多用于为贷款客户倒换贷款、项目垫资、招投标用款等短期稳定收益。

第三、大量零散客户的用款需求采用体外循环方式运行。即当客户提出用款申请后,直接联系有资金的上游客户进行资金出让,以中介方式为双方办理用款服务。借款时提前收取借款期限的全额利息,直接从借款中扣除。以10万为例,月息2%,一年利息为2.4万元。客户只给资金出让人打出具一个借款10万元的借条,不注明利息,不签三方协议。但客户拿到的现金只有7.6万元。一年后归还10万元。提前扣除的2.4万利息由公司和资金出让人按比例分配。贷款到期后由公司负责收账,并收取一定服务费。

这样操作既避免了向不特定人员吸储的风险,在借款凭据上掩饰了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标准。虽然事实还是P2P的运营模式,但是没有了资金池,靠资金上游客户随用随借,操作上更隐蔽,监管时难度更大。还可以隐瞒公司收入、偷逃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