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宝鸡市公安局紧盯关键环节,深度联合执法,严打违法犯罪,不断强化2021年春节及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力度,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度宣传,扩大禁放声势。坚持“禁放工作成败,宣传系于一半”的理念,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开展了多层次、立体化、矩阵式宣传,组装烟花爆竹宣传车600余辆,巡回播放烟花爆竹禁放公告,广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禁放规定,积极劝告、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二是深入排查,消除源头隐患。坚持“全环节、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措施,从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三大环节入手,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全面排查集贸市场、沿街店铺非法储存销售行为,设立公安检查站,密集排查非法运输行为。
三是深化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管”的工作方针,调配警力对城中村、主干道路、广场公园、繁华商圈、宾馆酒店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春节以来,共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00余起,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7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8起,治安处罚56人,其中行政拘留13人,收缴烟花爆竹整箱294箱、零散烟花爆竹4338件。
相关案件:
2月8日晚,金台十里铺派出所在银泰城附近道路巡查时,查处一起非法贩运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1箱,查处违法人员1名,查扣非法运输微型面包车1辆。
2月11日三十晚上,高新分局联合高新环保局在东星花园门口查处燃放爆竹一起。
2月11日三十晚上,高新分局在高新六路宝钛新区门口查处燃放爆竹1起。
2月15日,凤翔石家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在县城西区体育场燃放烟花爆竹被现场查获。
2021年2月22日,陇县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两名中年男女正在道路一侧摆摊销售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2月19日,太白县公安局咀头派出在巡逻过程中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
2021年2月9日,高新分局天王派出所在辖区街道集市查处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件1起。
2月5日凤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等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发现凤县双石铺镇宝鸡路一商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在抖音上发现,辖区某群众大年初一以燃放大型爆竹向老板讨要彩头的短视频后,立即固定证据,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做出治安罚款300元的处理。
2月24日,眉县金渠派出所在一商店检查时,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1起。
2月26日是农历正月十五,“没有鞭炮响,今夜睡得香。”在这美好团圆的日子里,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