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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B2903174/2021-00015
发布机构:市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23 17:57:05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40项服务措施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宝鸡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40项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 2021-04-23 17:57:05 浏览次数:

一、交管类10

1.下延部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登记业务。将小微型新能源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小微型普通客车、小微型普通货车、小型新能源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变更车身颜色),小微型普通客车(进口车、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外)、轻微型普通货车(载货专项作业车除外)、小微型新能源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下延至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2.下延部分机动车牌证补换业务。将小微型普通客车(进口车、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外)、轻微型普通货车(载货专项作业车除外)、小微型新能源机动车补换行驶证、号牌及登记证书业务下延至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3.推行节假日办理机动车检测业务。对申请节假日办理机动车检测业务的检测站下放权限、及时审核检测数据,切实方便群众。

4.推行大货车市区通行证一站免费办理。除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外,对其余出入市区的大货车通行证办理权限下放至金台、渭滨、陈仓、高新、高交五个交警大队,实行任一站点全市免费办理通行证。

5.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允许排放标准国四(含)以上大中型城市配送货车和新能源大中型货车夜间(2200至次日0600)在市区禁限行区域内通行;允许排放标准国四(含)以上总质量3吨以下的轻型厢式货车、轻型封闭式货车和总质量3吨以下新能源轻型货车24小时在市区禁限行区域内通行,切实加强民生物资运输保障,助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6.推行市区机动车夜间免费停放。实行晚21:00—次日700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着力解决市区停车困难问题,助力夜间经济发展。

7.推行交通事故网上在线处理。推行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在12123平台网上在线处理,大力提高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8.推行驾驶人体检照相自助服务。在车驾管业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驾驶人体检照相自助服务,方便机动车驾驶人申领、更换机动车驾驶证。

9.提升公安交警服务管理效能。在市区各交警大队组建公安交警铁骑分队,发挥铁骑机动灵活特点,最大限度提升路面管控效能和灵活处突能力。

10.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道路交通监督台,公布辖区交警大队长、中队长电话号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各类执法投诉,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努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人民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

二、出入境类6

1.设置扶助群体窗口。全市各县区出入境大厅均设置扶助群体窗口,专门优先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无需预约,随到随办。

2.优化服务设施。全市共有14个办证大厅均配备急救药箱和救助设备(医用口罩、创可贴、老花镜、轮椅),全市配置自助设备共计24台,安排人工引导员14名,协助老年人办证。

3.简化老年人办证流程。60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复用5年内办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交照片。60岁以上老年人可容缺办理出入境证件,办完后再补充材料。

4.拓宽缴费方式。全市各县区出入境窗口开设多种缴费方式(二维码、现金、银行卡POSS机缴费),方便群众缴费。

5.推出12367服务平台。为群众享受更多便捷网上服务,升级改造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推出12367出入境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出入境证件办理咨询。

6.实行周六办证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每周六正常上班(法定长假除外),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户政类5

1.户政业务预约服务。全市所有户政窗口向群众提供电话、网络预约服务,根据群众具体需求,约定时间办理户政业务。

2.户政业务节假日错时服务。节假日期间,金台、渭滨、高新、陈仓公安分局安排户政窗口为群众提供户政业务办理服务。

3.户政业务容缺受理服务。在全市户政窗口推行容缺受理服务,受理户政业务非必要审核要件有缺项的,可先行受理,由办理群众随后补齐资料。

4.户政业务办理上门服务。对于老弱、病患、残疾、孤寡等行动不便,确实不能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由户政窗口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5.户政业务办理代办服务。对于在外地工作或出差,本人确实不方便或者不能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身份证业务除外)的群众,可委托亲属或社区代办服务。

四、行业管理类13

1.在全市旅馆业对未携带证件者推行扫码入住。在全市宾馆、酒店全面推行无证入住系统。对未携带身份证件的旅客,通过扫描旅馆无证入住二维码,进行现场人像身份核验,实现即扫即住

2.缩短保安服务公司许可时限。普通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请设立、法定代表人和项目变更,推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审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保安员证随到随考,送考上门。保安员证考试推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预约考试,随报随考。根据申请单位需要可送考上门。7日个工作内即可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证书。

4.对创建平安景区提供上门服务。对创建和申报升级平安景区的旅游景区,在接到旅游景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进行现场指导,为景区创建、升级提供服务。

5.免费开展网络安全检测服务。利用网络远程技术系统,对互联网服务企业、网络重点保护单位网站、信息系统每年免费开展一次远程技术检测、漏洞扫描等技术服务,提高企业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能力。

6.缩短互联网单位网站备案审核时限。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站)备案安全审核工作,实行网上审核办理,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站)需要备案的,可直接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时限由21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7.缩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备案安全审核时限。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备案安全审核工作,由区县网安部门审核(经营单位取得营业执照和筹建批准书后,向区县级公安网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网安部门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受理并进行现场检查,审核合格后发放安全审核证),受理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8.高发类警情预警宣传机制。利用广播电台《一周警情播报》栏目,对高发警情进行及时宣传通报,提醒群众做好安全防范。

9.公开经济案件管辖范围、侦办程序及进展。向社会公开公安经侦部门案件管辖范围、受理程序、办案流程。依照法律规定,除有碍案件侦办或无法告知的特殊情况外,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和现场解答的方式,让当事人随时掌握案件侦查主要进程情况。

10.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谨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在涉企案件侦办中,依法谨慎实施查封、冻结帐户、扣押财产侦查措施,尽量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1.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主动与重点、规模企业建立警企联系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增强企业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12.缩短银行业金融营业场所审批验收时限。对银行业、金融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办理,由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

13.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加强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市公安局阳光警务平台,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公开,对群众投诉、留言做到100%回复,提高公安机关公正执法能力。

五、报警求助类6

1.拓宽群众报警渠道。在做好110电话报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短信报警12110)、微信报警(陕西公安110公众号)24小时值守工作,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接处警服务。 

2.重点警情跟踪回访机制。对重大警情和影响营商环境的投诉类警情跟踪督办,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3.非警情求助流转机制。在不影响正常报警的前提下,对非警情求助直接分流至12345平台,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向政府有关部门快速求助。

4.反电信网络诈骗全日咨询服务。向社会公开96110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电话,24小时全天候开展预警劝阻、防范宣传,受理群众咨询、举报,最大限度宣传群众减少发案。  

5.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为方便群众检举、揭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向社会公开公布扫黑除恶专用举报电话号码:3386887。对群众来信、来电做好登记记录,组织线索核查,坚持打早打小,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常态化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6.经济案件全日咨询服务。设立专门经济类案件咨询电话0917-366234124小时接受群众报案、咨询和求助,提供经济类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指导,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