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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上门宣教 筑牢安全防线
----金台交警大队扎实开展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上门宣教活动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4-03-29 10:23 浏览次数:

金台交警大队在结合电动车不戴头盔路面整治的同时,认真梳理多次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人员数据,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提醒后期驾驶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确保人身安全。但个别当事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仍然我行我素不戴头盔,忽视交警部门的友情提示,轻视个人交通安全,视生命为儿戏。

3月20日下午,金台交警大队东风路中队认真梳理对比前期和最近的电话宣教数据,发现邵某、杨某在前期民警通过电话宣教承诺以后驾驶电动车一定佩戴安全头盔后,近期仍多次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于是民警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当事人工作场所、家庭地址等,及时联系上门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民警结合近几年金台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事实告诫当事人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事人听后十分震惊,并对交警同志上门找人一对一宣教的举动感到意外,他们认为自己不戴头盔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仅仅只是驾驶员本人受伤,社会危害性较小。但交警不辞辛苦,逐个上门宣教,将每一个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真是让他们感到感动。两名当事人表示后面驾驶电动车时一定把头盔戴上,确保个人安全,不辜负交警同志的辛勤付出。

人民交警为人民,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所在。随着天气变暖,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的群众将越来越多,金台交警大队再次提醒广大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群众,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请务必驾乘时提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金台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上门宣教工作,提高头盔佩戴率,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