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宝鸡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
邮 编:721004
乘车路线:乘坐1路、15路、21路、22路、31路、36路、61路、81路公交车市行政中心下车即可。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网站网址:http://gaj.baoji.gov.cn/
联系方式:0917-3268200
二、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宝鸡境内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10.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等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领导信息
冯晓军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掌伟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郑 文 党委副书记
边卫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国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永强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张怀顺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会军 党委委员
闫鸿林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四、内设机构
宝鸡市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通信处、信访处、警卫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