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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9-23 18:30:03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宝鸡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

邮    编:721004

乘车路线:乘坐1路、15路、21路、22路、31路、36路、61路、81路公交车市行政中心下车即可。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网站网址:http://gaj.baoji.gov.cn/‍

联系方式:0917-3268200

二、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宝鸡境内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10.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等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领导信息

冯晓军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掌伟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郑   文      党委副书记

边卫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国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永强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张怀顺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会军      党委委员

闫鸿林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四、内设机构

宝鸡市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通信处、信访处、警卫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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