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公函〔2023〕32号
签发人:贺东
市农工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治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的提案》(第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围绕处罚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建议开展的工作。一是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查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救援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打通“生命通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实利益;二是在宝鸡交通警察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交通违法举报邮箱,发动广大群众对违法占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取证,交警部门审核后予以从严从重处罚;三是积极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深入各住宅小区、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采取定人、定责、定岗、定时的方式,严管严查消防救援通道违法停车,有效改善消防救援通道通行环境。今年以来,共依法查处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行为50余起,现场纠正、教育驾驶人200余人。
二、围绕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建议开展的工作。我们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和“交管12123”APP等平台以及“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救援通道违法停车整治的宣传曝光力度,有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向社会公示,对市区道路、人行道设置的20762个停车泊位全面实行夜间21时至次日早7时免费停放,同时在确保不影响消防救援和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下,自2021年6月9日起,允许小型车辆在市区宝十路、吉祥路、如意路、石油南路、新福路西段、金陵步行街东段、府西巷、赛特路、谭园路、植物园路、东六路、陈仓北路、思贤路、尚贤路、敬贤路、书香巷、北大街、创新路南段、昌盛路北段、兴科路等20条路段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临时停放,进一步缓解市区群众停车难问题。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