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16 14:31:11

类别:A

宝公函〔2023〕40号 

  签发人:贺东


付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核心区域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提案》(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递增和交通流量的迅速增长,城市道路部分路段交通拥堵和通行安全问题日益突显,特别是城市非核心区域受路面狭窄、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限制,交通安全问题更为突出。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持续突出执法重点、治理交通乱点、攻克管理难点,全力净化城市道路通行环境。

一、围绕预留足够非机动车和人行道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立足现有道路条件,特别是老旧小区周边,依法严查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含乱停乱放)违法行为10万余起。同时,通过设置隔离设施、施划导向标线等措施,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等候空间,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科学分道行驶,减少机非混行、交织冲突现象,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路权。

二、围绕加强违法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针对一些路段小商贩占道经营、停车难、易拥堵等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施策,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出动警力500余人次,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小商贩占道经营治理40余次,还路于民。同时,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良好交通安全意识

三、围绕加强交通科技运用、科学设置交通标志的有关建议。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市数字经济局、生态环境局合作,目前正在开展交通拥堵路带绿波带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条件的路口应设尽设,对不适合设置信号灯的路口设置让行标志和标线,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通行目前已完善、调整、优化信号灯20余组;完善、新增道路交通标志8块,维修、新增护栏78组。同时,根据早晚交通高峰期和平峰期交通流量,增派巡逻管控警力,全力保障易堵路段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结合您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着力做好城市非核心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根据早晚交通高峰、平峰期间非核心区域交通流量,增派巡逻管控警力,加大交通指挥疏导力度。二是合理设置交通标识标线、改善基础设施,努力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性。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加大交通违法公开曝光力度,用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367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71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