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9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16 14:52:43

类别:A

宝公函〔2023〕48号 

  签发人:贺东


马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与完善丁字路口凸面镜等交管措施的提案》(第3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特别是道路改造工作的持续推进,平面交通丁字路口不断增加,在有效扩展路网构造的同时一定程度影响到丁字路口交汇处的通行效率。

一、已开展的工作。住建部门在滨河北路全段提升改造过程中充分考量了周边环境及道路基础,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基本完善,且对全段限速40公里/小时。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经充分调研于2019年对此路实行工作日早晚潮汐车道的通行规则,并安装了交通违法抓拍系统,该路段自通车以来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交通拥堵发生,有效缓解了新建路道路交通压力。

二、关于在胜利桥北河堤北路桥洞处等城区丁字路口完善凸面镜等安全设施的建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应当减速观察让行并遵循依次让右的通行原则,且广角凸镜是预防交通事故的选配设施,日常实践中广角凸镜在路口较小且存在视觉盲区的点位安装。结合您的建议,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调研,胜利桥北河堤路桥洞处的丁字路口确实存在学校、单位、住宅区相对集中车流量较大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已于今年4月在丁字路口安装了一面广角凸镜,以确保路口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367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71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