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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7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9-05 15:32:27

类别:B

宝公函〔2023〕67号 

  签发人:贺东


市民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行天桥建设、充分发挥人行天桥作用的建议》(第5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提案中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行天桥建设、充分发挥人行天桥作用的建议,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提案中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公园路与玉泉路十字路口早晚高峰期拥堵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公园路与玉泉路十字路口位于我市主城区,十字路口东西方向公园路为双向6车道,道路规则、宽度均匀;十字路口南北方向玉泉路本身较窄且道路不规则,呈远宽近窄的喇叭状(十字路口向南和向北远端较宽,为双向4车道;十字路口近端较窄,为双向3车道),加之十字路口周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集中,早晚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东西南北各向潮汐式人、车流量大,通行冲突不断,特别是公园路由东向西欲在路口掉头或左转进入火炬路,以及玉泉路南北方向欲在路口左转进入公园路的车辆与横过公园路的行人形成冲突(高峰时段南北横穿公园路的行人多,加之老年人步速慢,过路时间长),易形成车辆积压等待,从而辐射影响整个十字路口周边交通秩序。

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充分考虑贵单位提案建议,按照“一路一策”原则,多措并举,不断改进该路口交通管理工作。一是优化路口交通组织,对十字路口东近端公园路25米中心护栏向左(南)偏移一个车道,使公园路由东向西方向在路口掉头或左转进入火炬路的车道变为2个,将玉泉路南北临近十字路口段3车道设置为1进2出模式(即南北各单设一条左转车道,直行和右转共用1个车道,对向来车1个车道),有效避免因掉头或左转车辆等待信号占据直行和右转车道造成的大量积压。二是调整路口交通信号,将满屏式信号灯更换为分屏式,做到各个方向分别控制,避免人车交织混行;广泛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建议,3次对该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调整,目前该十字路口信号灯东西方向直行时间35秒,东西直行加右转时间为15秒;东西左右转加南北右转时间为25秒;南北方向为满屏设置,时间为30秒,为当前较佳状态。三是加强路口警力疏导,按照高峰定点、平峰巡线的勤务模式,将此处设为高峰固定执勤岗,高峰时段安排2名民警加强疏导,平峰时段加强巡逻管控,全力保障该路口安全畅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单位的建议,围绕缓堵保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始终坚持对该路口高度关注和深入调研,不断探索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的妙招良方。二是不断改进勤务模式,紧紧围绕“警力下沉促畅通、严查严防保安全、提升服务护发展”的思路,优化高峰定点、平峰巡线勤务模式,充分发挥铁骑巡逻和视频巡查等快捷优势,及时处置路口突发拥堵。三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不断加大“车让人·人守规”以及“各行其道”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养。四是严格交通违法查处,全面落实“严管严查七项'三个一律'硬措施”,将路口周边列为严管区域,依法严查十字路口周边闯信号、乱停放、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影响通行效率的各种因素。五是加强社会协同共治,积极与辖区文明办沟通联系,将该路口纳入文明交通劝导岗点,协同交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强该路口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3830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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