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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24 14:26:26

类别:B

宝公函〔2024〕36号 

  签发人:冯晓军


王克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金陵东路、宝平路部分道路交汇口加强交通安全措施,缓解交通拥堵的建议》(第2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市区部分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视频安装问题并提出对策举措,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研究。

关于在金陵东路与店小巷、店中巷南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及安装监控视频。经过综合研判,上述两处路口距离宝十桥东十字红绿灯分别大约为130米和360米,距离过近,且早晚交通高峰期宝十路、金陵东路车流较大,在上述两个路口设置红绿灯容易加剧宝十路、金陵东路直行车辆拥堵,故有关建议暂不宜实施。

关于在十八孔桥与金陵东路丁字、宝平路与尚平路丁字设置交通信号灯。我们前期结合全市智慧交通建设工作,已就上述两处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规划进行了上报,如获批准,将积极推动相关设施建设到位。

关于加强学校周边等路段交通管理。积极强化“警校家”三方联动,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安排警力引导接送学生车辆按序停放,疏导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及周边居民出行安全。同时,加强相关路段交通状况研判,常态化开展巡逻管控和指挥疏导,全力确保老城区道路交通畅通。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4715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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