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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24 15:22:54

类别:B

宝公函〔2024〕82号 

  签发人:冯晓军


市民革: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提案》(第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增设直行和左转等待区(即在大庆路与团结路十字施划直行和左转等待区)大庆路与团结路路口东西方向窄,空间较小;南北方向长,空间较大。如在东西方向设置直行和左转等待区,会对南北方向通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造成影响;同时,在左转等待区的车辆驾驶员无法观察到左转信号灯。因此,有关建议不宜实施。

关于设置车行红绿灯和人行红绿灯错时(即在高新大道与创新路、学子路口设置错时信号灯)。目前,受硬件设施限制,建议提到的两个路口信号控制主机暂无法实现相位配时。我们将积极呼吁争取资金,持续改善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关于增加设置人行横道手动控制信号灯(即在清姜路与英达路建设信号灯)。清姜路提升改造后,交通设施配套建设工程今年已经启动,清姜路与英达路十字交通信号灯建设已列入规划,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关于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即合理设置高新大道公交专用道和设定限行时间)。高新大道为双向六车道,公交专用道是2022年我市创建“公交都市”期间,按照市创建办的规划要求设置的,考虑到高新大道交通流实际,对社会车辆的限行时间为早晚交通高峰时段,这样既能体现和倡导公交优先,又能满足群众公交出行需求,同时也能最大限度降低对社会车辆通行的影响。东风路为双向四车道,为增加道路空间,提高通行效率,提升改造时将南、北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上移同人行道并行设置,原非机动车道改为公交专用道,而高新大道目前不具备此条件。因此,暂不宜对高新大道公交专用道设置及时间进行更改和变动。

感谢贵单位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4715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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