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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24 15:28:09

类别:B

宝公函〔2024〕80号 

  签发人:冯晓军


市民盟: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改进城市主干道隔离带设置的提案》(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道路中心隔离带宽度设置。我市道路中心隔离栏的设置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执行,即“道路中心双黄线的宽度为30cm至60cm”,市区绝大多数路段采用的宽度为45cm,此宽度视觉效果比较舒适,交通参与者也较为习惯,这也是全国多数城市普遍使用的宽度。如果将双黄线宽度增加至100cm及以上,不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且会打破城市道路原有的机动车道路设计规划。此外,针对较为狭窄的城市路段,我们仅在中心线施划了黄实线,宽度使用最窄的10cm,而非普遍使用的15cm或规范规定的最大宽幅20cm,从而尽量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关于隔离栏杆警示诱导。目前我市市区主要道路均在使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其它道路的交通流量、路形路况及视野范围等实际情况,视情在中心隔离栏的端头加装高立柱、高警示柱、高反光色彩,以提高驾驶人的识别视距范围,保证行车安全。

关于增设交通设施。围绕城市交通建设,我们将积极建言献策,在财政经费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增加道路安全设施,特别是在恶劣天气、视线不佳等条件下,及时设置弹性交通柱、安全警示灯、施工专用爆闪警示灯等安全设施,确保低照度条件下道路轮廓清晰,提高驾驶人视距及警惕性,进一步预防交通事故。

感谢贵单位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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