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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24 15:36:00

类别:B

宝公函〔2024〕78号 

  签发人:冯晓军


市民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快速干道功能的提案》(第43号)收悉,市政协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安局协办,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2023年1月18日,宝鸡城市快速干道一期建成通车以来,我局交警支队及时发布《宝鸡市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告》,明确城市快速干道交通管理措施,积极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坚持“开通一处、完善一处”,持续优化各出入口交通组织,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增设交通隔离设施。特别是针对城市快速干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专题开展龙丰立交、川陕路和钛谷大桥出入口交通拥堵治理,确保城市快速干线运行安全畅通。同时,为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天气应急处置,我们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市区低温雨雪天气重要路段桥梁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路面积雪、结冰导致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时联合处置流程,明确交通管制和清雪除冰的责任单位和联络人,提升联勤联动水平和应急处置成效,有效应对了去年以来若干轮低温冰冻恶劣天气,城市快速干道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和严重交通事故。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做好城市快速干道二期建设项目开通运行;加大城市快速干道巡逻管控力度,提升科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依法严查大货车、摩托车等违反禁令通行和机动车超速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快速干道交通秩序,全力保障群众安全畅通出行。

感谢贵单位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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