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安排部署,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全力护航“平安宝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和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署安排
健全完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贺东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2020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共公开政府信息10840条,其中宝鸡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公布信息99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100余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4条,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公开政府信息8327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坚持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坚持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及时调整优化网站栏目。2020年7月,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局互联网网站“宝鸡市公安局”正式改版加入政府集约化平台运行。网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网站各版块栏目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联动各县区及相关警种部门确定专兼职负责人,及时维护更新网站,确保网站内容鲜活;及时联系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对我局网站的后台数据、版面维护和网络安全等进行完善和改进。
二是规范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了公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内部职能和办事程序,并通过网站的局长信箱、监督投诉、在线咨询等栏目,增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全年公开各类动态类信息996条,确保了网站内容实时、有效。
(四)加强各类平台运行管理应用
我局现有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12个,即互联网门户网站“宝鸡市公安局”,“新浪微博@宝鸡公安”、“@宝鸡交警”、“@宝鸡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公安局”、“宝鸡交警”、“宝鸡反诈中心”、“宝鸡网警巡查执法”等。网上办事平台1个,即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鸡公安”微博关注量为300943个;“宝鸡公安”微信订阅数11585个;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人数达62.1万人,全市公安机关本年受理办结各类事项3846件,办结率100%。
(五)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我局依据《宝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宝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宝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公开范围、主动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围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工作考核、依申请公开等5个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通报考核评比制度,逐月对各县分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年底分等次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比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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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 |
0 |
7883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109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0 |
9487 |
行政强制 |
6 |
0 |
275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项 |
1710.1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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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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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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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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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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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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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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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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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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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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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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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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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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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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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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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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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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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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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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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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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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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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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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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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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和问题:一是对一些公众关心的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与公众需求期待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发布内容的规范性、鲜活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针对不足和差距,我们及时加强和整改相关工作:一是立足公安工作职能,强化为民服务导向,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围绕新版市公安局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工作,邀请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有关专家,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全市公安机关30多个业务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和答疑解惑,切实提升专(兼)职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同时,认真开展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及栏目建设更新情况检查,自查整改市局门户网站4次,公开36个栏目信息900余条,及时处置常识性错误、错敏字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规范、严谨、鲜活、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承办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3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两案”按时办复率、答复函规范率、回访率均达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5%以上。认真办理回复人民网市委书记信箱留言18件、市长信箱网民留言163件、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和公安网局长信箱189件,办结在线咨询200余条,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宝鸡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