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全面推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聚焦汛期安全,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不亡人。进入汛期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扁平化呼叫应答、全链条夯实责任、全覆盖排查隐患工作机制,有力应对入汛以来多轮强降雨天气。特别是8月7日,我县遭遇数小时的强降雨过程,部分镇村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位于我县清水河上游的峡口水库蓄水量一度达到峰值。汛情就是命令,我局立即启动高等级勤务模式,组织全警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转发气象信息、泄洪通告、路况提示,为群众避险减灾留足时间;局机关各队室、交管、巡特警等单位民辅警在河道沿线开展巡逻防范,利用大喇叭喊话劝离周围群众,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局主要领导深入防汛一线,组织各警种部门参与抢险救援、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期间共出动警力150人次,发布各类预警防范信息470余条,参与抢险救援4次,疏散被困群众60余人,打赢了安全度汛“主动仗”。
二是聚焦危爆安全,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不炸响。我县厂矿企业多,高速路等重点项目加速推进,民爆、易制毒化学品和汽油、液化气等危化品用量大。为确保安全,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刑侦、治安、交管、国保以及各派出所等警种部门,对辖区相关重点企业单位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危爆物品申购、运输、存储、使用、流向和管理台账等情况进行闭环检查,对存在隐患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签订责任状,压实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10次、各类专项检查140余次,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12家次、民爆物品存储库及爆破作业现场78次、危化品运输车辆351辆、水电油气等单位73家次、公务用枪安全检查12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8处,查处内保案件7起,行政处罚7人,打牢了安全生产“压舱石”。
三是聚焦出行安全,强化交通整治,确保不出事。我县道路以山路为主,旬凤高速、244国道、306省道贯穿而过,临接甘肃灵台、彬州、永寿、岐山、凤翔等地,农村道路更是路窄、弯急、坡陡。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局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目标,以国省道及路况较差的农村道路为重点,紧盯“一早一晚”“三上三下”重点时段、人员和“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驾”“三超”、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不佩戴头盔和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突出问题,错时错峰、分组分片部署警力,采取定点盘查、动态巡查的模式开展纠违、劝阻工作,积极协调县创文办动员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营造“交通整治人人参与、平安出行人人共享”良好氛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酒驾21起、超载152起、机动车乱停乱放3510起、不礼让行人233起,教育劝阻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行人横穿马路等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300余起,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曝光41次、“七进”宣传29次,织密了交通出行“安全网”。
四是聚焦消防安全,强化联合执法,确保不失火。7月18日,县局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能力培训会,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骨干对我局4个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开展消防检查和防汛处突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派出所民辅警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处置防汛救灾能力。工作中,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文旅局等单位,深入辖区饭店、旅馆、商超和居民小区、校园等公共场所,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及消防设施配备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向场所负责人就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如何在火灾中自救逃生等相关安全知识进行讲解,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检查相关场所单位210余家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消除整改火灾隐患53处,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