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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5-12-12 17:33

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5〕7号)。自2025年12月12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II级响应,恢复正常通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1日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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