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5〕7号)。自2025年12月12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II级响应,恢复正常通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1日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71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