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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5-08-15 11:13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有关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因驾驶证未交回,现予以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注销公告单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7月28日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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