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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便民停车点.岂能买卖
内容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与游园交口.有一个小型停车点.市局为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在二年前设置的.得到群众好评.但是近日发现停车点已被人全部用铁链子锁住.空空的停车场只有一辆车.经了解周边群众.说博爱医院承包买断了.作为公共设施管理.承包可以.但是必须正常开发.既然停车点有公安交警的公开收费牌.岂能成了个人的停车点.这即浪费了公共资源.也不符合政策法规。请领导调查并且尽快恢复停车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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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BJGA20200518103927 提交时间 2020-05-18 10:39:2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你好,留言收悉。民警已与你取得联系,向你告知了该便民停车点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承包或买断。
答复机构 宝鸡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0-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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