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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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便民停车点.岂能买卖 | ||
内容 |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与游园交口.有一个小型停车点.市局为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在二年前设置的.得到群众好评.但是近日发现停车点已被人全部用铁链子锁住.空空的停车场只有一辆车.经了解周边群众.说博爱医院承包买断了.作为公共设施管理.承包可以.但是必须正常开发.既然停车点有公安交警的公开收费牌.岂能成了个人的停车点.这即浪费了公共资源.也不符合政策法规。请领导调查并且尽快恢复停车收费管理.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BJGA20200518103927 | 提交时间 | 2020-05-18 10:39:2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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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你好,留言收悉。民警已与你取得联系,向你告知了该便民停车点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承包或买断。 | ||
答复机构 | 宝鸡市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0-05-21 00:00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