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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21 16:10:00

类别:B

宝公函〔2025〕49号 

  签发人:冯晓军


市民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陈仓园市民中心增设公共停车位的提案》(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提案中取消陈仓园一路市民中心门前北侧禁停路段,并将其改造为公共停车位的建议。《宝鸡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2024年10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双向通行宽度不足9米或者单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的城市车行道路,不得设置停车泊位,宽度不足15米或者单向通行的城市车行道路,不得双侧设置道路停车泊位。这一规定旨在保障道路的畅通与安全,提升整体交通效率。目前,陈仓园一路市民中心门前马路南侧停车位系《办法》施行前施划,予以保留,但该路段整体宽度不足15米,若将北侧禁停路段改造为公共停车位,不仅违反《办法》相关规定,更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因此,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严格执行法规政策的角度出发,该处暂不宜增设公共停车位。针对该路段交通秩序管理,我们将增加警力,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努力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5714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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