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公函〔2025〕74号
签发人:冯晓军
刘素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解决“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的提案》(第429号)收悉。现就涉及公安职能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相关建议举措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们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主线,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动会同教育部门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预防处置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夯实各级职责。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和《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开展工作。同时,我市各公安派出所指导辖区学校成立完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落实岗位职责,按照工作指引和方案要求,对发生的涉生矛盾纠纷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督促指导到位。我市各公安派出所选派1200余名民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学生欺凌预防治理机制和预案,会同教育部门将预防校园欺凌作为“法治进校园”的重点内容,增强学生防欺凌、反暴力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校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共开展防欺凌主题教育活动600余场次,防欺凌专题讲座200余场次,印制宣传资料2.86万余份。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排除隐患。在全市推广“警察叔叔信箱”进校园工作,在中小学逐校设置“警察叔叔信箱”,及时发现校园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
四是加强治安防控,筑牢安全屏障。持续深入开展“公安+学校+家长+社会志愿者”的“四位一体”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优化“警+N”“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巡逻防控,全面排查涉校(生)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目前,全市校园及周边设立警务室(站、岗亭)1300余个、“警+N”“护学岗”1200余个。
五是强化演练培训,提升防范能力。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全市校园保安员开展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开展各类训练演练465次,组织校园突发案事件安全培训165场次,培训安保人员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校园应急处置能力。
围绕您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贯彻各级“护校安园”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好校园法治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动配合,督促夯实学校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完善学生欺凌预防治理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守好校园安全底线,切实为全市师生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