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是宝鸡市第一个革命老区县,是中国共产党在陕西建立组织较早、武装斗争较为活跃、党组织工作成效比较显著的县份之一,是党组织在关中西部的桥头堡和前哨阵地。1927年8月,中共麟游小组成立,点燃了麟游大地上的革命星火,党的组织历经从党小组到党支部、党总支部、特别支部、工委、县委的不断发展壮大,全县党员人数也从1927年的8名发展到1949年的195名。1928年4月和1931年12月,党组织先后在麟游老县城发动两次麟游起义。1932年4月,习仲勋同志率领两当兵变起义部队过境麟游,得到麟游人民群众支持而得以休整。1932年8月,麟游党组织成立宝鸡地区第一支游击队——麟游游击队。
1938年5月,我国历史上第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诞生。麟游县解放之初,隶属陕甘宁边区邠县(1964年改作“彬县”)分区,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一批老地下党员、游击队员加入麟游公安队伍,成为人民警察,继续践行着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熔铸了麟游公安的红色基因。
据档案资料记载,1949年5月22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成立陕甘宁边区麟游县保安科,办公地址设在第一次麟游起义发动地——老县城城隍庙院内。1950年10月10日,麟游县保安科改为麟游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56年10月1日,改称麟游县公安局至今。20世纪70年代,随着麟游县城的搬迁,麟游县公安局迁往新县城西大街15号现址。
陕甘宁边区麟游县保安科科长、麟游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首任局长为麟游县老地下党员、游击队员高超。麟游县公安局首任教导员、首任党组书记为麟游县老地下党员、游击队员魏登鳌。
高超(1913.9—1985.4),麟游县九成宫镇澄铭窑村人,1931年12月参加第二次麟游起义,1932年参加麟游游击队,193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连部委员、麟游武工队队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麟游县保安科科长,麟游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邠县公安局局长,兴平县县长,宝鸡专区公安处处长、副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顾问等职。在麟游县保安科科长任内工作认真,研究案件一字一句地推敲,一桩一桩地查问,反复调查直至水落石出,安定了社会秩序。
魏登鳌(1915.12—1985.7),麟游县九成宫镇丰塬村人,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至9月任麟游县游击大队第三中队队长,1956年5月至1958年11月任麟游县公安局局长,1962年12月至1969年任教导员(首任),1964年4月至1967年3月任党组书记(首任)。魏登鳌性情温和,善于使用干部,关心同志,遇到困难,率先行动,因之所属干部都能团结奋斗,努力工作。
陕甘宁边区麟游县保安科成立之初,主要履行配合野战部队执行剿匪肃特和看守、警卫等任务。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专政工具先后进行了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和肃反运动,清查和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土匪头子、地主恶霸、国民党特务分子、一贯道道首,震慑了敌人,教育了人民,为麟游县的持续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70多年来,一代代麟游公安人扎根革命老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打造红色警营,继承老一辈麟游公安人对党忠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自觉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使命任务。麟游县公安局2003年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评为“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先进集体,2005年被公安部评为未发生命案县级公安机关,2009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公安局,2013年至2016年被省人社厅、省综治办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20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2024年被中共宝鸡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宝鸡市“四优”模范机关,2019年至2024年连续六年被麟游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不断书写新的历史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