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2日上午7时40分许,宝鸡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麟凤中队民警接报警:在旬凤高速公路宝鸡前往麟游方向,应急车道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像鹿一样的野生动物。为防止该动物窜入车道引发意外,中队立即指派巡逻民警前往现场,并联系监控中心查看现场情况。
上午8时许,巡逻民警对该动物进行控制,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麂鹿。
目前,这只麂鹿已移交辖区林政所进行专业救助,将择日放生。
主办:宝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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