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拟启用固定式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26 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现将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9月11日正式启用
二、电子监控位置
1.高新大道广聚路丁字
2.站南大道南山路丁字
3.马营大道南站东支路丁字
4.站南大道与和谐路十字南
5.站南大道与和谐路十字西
6.站南大道与学子路十字南
7.站南大道与学子路十字西
8. 新城大道与和谐路十字北
9. 新城大道与和谐路十字东
10. 马营大道与吾悦东路十字南
11.马营大道与吾悦东路十字西
12. 新城大道与吾悦东路十字南
13.新城大道与吾悦东路十字西
14.站南大道与雍文路十字
15.马营大道与南站西支路十字南
16. 马营大道与南站西支路十字西
17. 滨河路兴业路丁字
18. 高新大道力兴路丁字
19. 平安路与兴科路十字
20.广盛路与兴科路十字
21. 高新大道瑞兴路丁字
22. 高新大道天玺路丁字西
23. 创新路北口
24.蟠龙路西辅路北口
25.蟠龙路东辅路北口
26. 新苑路北口
三、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
2026年9月7日